合肥宠物收容站哪里有?
合肥市实际收容救助的流浪犬由属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具体负责送检,并将检测结果及时报送公安部门。经检测为狂犬病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经检测不是狂犬病且符合继续留观治疗条件的,送至救助基地继续留观治疗。
一、救助犬只要求
流浪犬只应为捡拾救助的走失犬、无主犬等犬只,捡拾救助人应向基地工作人员提供捡拾救助时间、地点等信息。同时,为减少犬只应激反应,救助人应将犬只放置于犬袋或犬箱内(笼内无尖锐物),并将犬只脖圈勒紧防止其逃逸。
二、救助犬只流程
在犬只进入救助基地前,基地工作人员将对犬只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符合救助要求的犬只进行消毒后进入留观区进行隔离观察,留观期间由救助基地工作人员定期对犬只进行喂食、喂水及清洗犬笼等照护。留观期为7日,在留观期内无人认领的犬只进入领养区。
三、领养犬只要求
领养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并经社区(村)证明允许养犬,同一人最多可领养1只犬。
四、领养犬只流程
领养人填写犬只领养申请表并提交有效身份证明、独户居住承诺书,经救助基地审核通过后,进入犬只领养区选择领养犬只。领养人在选定领养犬只后,与救助基地签订犬只领养协议书,领取犬牌后即可将犬只带离。